本報訊(記者樊三彩)近日,國家網信辦等7部門聯合印發《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提出將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規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規范等內容。《辦法》將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在國家網信辦就《辦法》相關問題答記者問時提出,制定《辦法》主要基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的迫切需求、推進實施法律規定的內在要求等3個方面的考慮。
國家網信辦相關負責人提出,在治理對象上,《辦法》主要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在監管方式上,《辦法》提出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要求國家有關主管部門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特點及其在有關行業和領域的服務應用,完善與創新發展相適應的科學監管方式,制定相應的分類分級監管規則或者指引。在促進發展具體措施上,一是明確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生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優質內容,探索優化應用場景,構建應用生態體系。二是支持行業組織、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公共文化機構、有關專業機構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數據資源建設、轉化應用、風險防范等方面開展協作。三是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軟件平臺等基礎技術的自主創新,平等互利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生成式人工智能相關國際規則制定。四是提出推動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和公共訓練數據資源平臺建設。促進算力資源協同共享,提升算力資源利用效能。推動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有序開放,擴展高質量的公共訓練數據資源。鼓勵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軟件、工具、算力和數據資源。
《中國冶金報》(2023年07月18日 03版三版)